2012年五月24日 聲明啟事
經過了長時間的努力,中洲禪寺(禪修中心)與核桃市政府,就核桃市府對本禪修中心宗教歧視及妨礙宗教自由一案,達成和解。
在雙方達成的和解條款中,核桃市政府同意發布道歉聲明——對當時否決核桃市禪修中心申請興建案向中洲禪寺致歉。核桃市並同意,相關市府人員將進一步接受宗教土地法之培訓。此外,未來任何宗教團體於核桃市申請建造許可,核桃市必須向宗教土地法之專業顧問諮詢。我們希望,核桃市此次的道歉聲明、及宗教土地及法人法的培訓,能夠增益核桃市對宗教土地使用議題的包容及尊重。
和解條款中,財務賠償條款是針對禪修中心在核桃市申請建設許可執照被否決後,及導致後來搬遷至波莫那(Pomona)所造成的巨大損失中的小部分補償。
禪修中心將會獲得20萬美金的和解金。如同我們過去一開始就提及的,禪修中心所得的賠償金將全部捐出用於慈善以及宗教包容、尊重及宗教自由之用途。核桃市付出的其餘和解金,將支付市府所須支付的禪修中心律師費及訴訟的費用。禪修中心選擇與核桃市府和解,只就部份的財務損失提出賠償,用以換取意義更重大的非金錢賠償。
本禪修中心在審慎的考量之後,作出了對核桃市政府提出告訴的決定(2011)。我們提出告訴的目的不在金錢。我們希望這個訴訟案能夠成為核桃市府的一個提醒:核桃市必須要平等對待所有宗教。對禪修中心而言,核桃市政府的道歉、市府人員持續的培訓、及未來任何宗教團體在核桃市申請興建案,必須經由宗教土地法顧問的諮詢,這些所帶來的意義比金錢賠償更重要。禪修中心提出告訴,因為,我們相信,這個訴訟案的必要性在於,所有個人、及團體行使宗教自由的權利必須要受到保護。禪修中心希望,經由此次的訴訟案,讓大眾向宗教平等及宗教正義,向前更邁進一步。
禪修中心要表達我們的感謝:Litt, Estuar & Kitson, Bet Tzedek Legal Services的律師們,及核桃市政府的代表,付出時間及努力對這個案子重要議題的伸張,並提出彌補性的方案。禪修中心更要感謝美國司法部民權司的律師們,對禪修中心在核桃市興建案詳盡的調查,以及率先提起訴訟。